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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4/30~2019/05/05
李佳築、王芮瑀
「 借放一下,我只是想借放一下。」作品不屬於展場,屬於創作者,創作者在展期將作品借放在展場裡,在這裡實現他或作品的目的,展場是將目的實現的地點,展覽是目的實現的手段形式,觀看者在喜惡與意義的被傳達裡,都在某種程度上接收了創作者的東西(不管怎麼樣都會留下記憶)作品不只借放在展場,同時也(借放)保存在觀展人的腦海裡,展覽結束後即便作品銷毀或下落不明,只要有人曾保有對作品的記憶,作品都不會不存在。
把43號當成一個流動的空間,每個個體在裡頭不論行走、不論躺臥,都只是將自己當成物品,借放一下。所以帶著作品進入空間,讓一切都成為空間裡變動的一部分,每個時刻我們變動,也不害怕這種變動……。

李佳築,無題,影像輸出,55*30cm,2019

李佳築,無題,雜誌、放大鏡、複合媒彩,27*15*5cm,2018

王芮瑀,《日常清理》,動態影像、現成物,5”32’,2019

王芮瑀,《Blue room》,空間裝置,依場地尺寸而定,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