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 展覽申請辦法
本辦法經2025.11.4系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由東海大學美術系負責規劃管理。其營運功能,除滿足美術系所學生創作及策劃所需之公開發表空間,並積極企劃建構為「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學生跨領域之互動平台,進而成為文藝創意學生向校際擴張聯繫的連結點。
二、展覽申請辦法:
- 申請對象:本校創藝學院學生。
- 申請檔期:
學期間每檔以1~2週為原則,每學期提供9~18檔次開放申請,預計保留4週開放給創藝學院學生申請展覽,展覽檔期週次可參考東海大學行事曆。
- 申請資格:
甲類、創藝學院學生具校外個展經歷者,或曾於本中心展出,曾任本中心展覽輔導員者。
乙類、創藝學院學生無校外個展經歷者。
丙類、美術系課程相關展覽(須由教師申請):課程成果展、評圖展、研究所策展與管理組學生個人實習策展。
- 申請展覽費用:
申請展覽者,本中心酌收相關費用以支持行政運作。
| 申請資格 | 創藝學院科系 | 美術系課程相關展覽 | ||
| 甲類 | 乙類 | 丙類 | ||
| 項目 | 金額 | |||
| 展覽保證金/次(包括管理及清潔費。期末前繳交成果報告書後退還,未繳交者押金納為展場空間維護基金) | 1,500 | ○ | ○ | ○ |
| 展場輔導費/次(由美術研究所學生擔任輔導員,協助佈展7~8H) | 1,500 | X | ○ | X |
| 展場工讀費/小時 | 基本薪資 | 詳見三、展覽相關規定 | ||
| 冷氣電費(為維護參觀品質與環保節能,冷氣夏季開放時間13時-17時) | 依冷氣讀卡機計費 | ○ | ○ | ○ |
- 展覽形式:個展或聯展。
- 申請者須詳讀並遵守「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場地管理辦法」。(附件一)
- 每學期展覽檔期於前一學期末審核,以便做展前的溝通與聯絡。申請展出者須於每學期第16週提送下ㄧ學期展覽申請表(附件三)及計畫書(電子檔),由「美術系學生展覽審查小組」審查之。
- 申請資料電子檔或附雲端資料夾連結寄至專責助教之E-mail ,申請通過者將以展覽者提供之E-mail進行通知,並公告於美術系學生藝文空間網站。
- 申請通過者須於展覽申請結果公告後一週內繳交押金。
- 展覽申請通過者,得於申請結果公告後一週內取消申請,若非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者將不退還押金。檔期如有取消,再行公告備取名單。
- 如申請展為評鑑展、畢業(預)展等涉及學位相關展覽,依各學部修業規定施行。
三、展覽相關規定:
-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開放時間為週二至週五12:30~18:30,週末10:00~16:00,週一休館,實際情況依公告檔期為準。(開放期間以學校行事曆時間為依據,寒假期間不開放,暑假視展覽檔期開放之)。
- 展覽佈展時間原則為週二12:30前,卸展時間為週日16:00後。
- 展覽期間至少須有1位以上之值班人員負責展出安全及作品解說,並由展覽者負責展場開關及電源檢查。若無人力值班可事前提出申請,並支付工讀金由美術系工讀生協助。
- 展覽結束後須填寫「場地歸還確認表」(附件五),確認場地恢復,並繳回本系。
- 展覽者須於展覽當學期第17~18週,繳交「成果報告書」(附件六) 電子檔或附雲端資料夾連結寄至專責助教 E-mail 後得退還押金,逾期不受理押金退還。
四、展覽資源提供:
本中心可對展出者提供下列服務,並給予每一檔期相同待遇:
- 展覽場設有監控及保全系統,強化安全保障。
- 本系及展覽場提供燈具(LED投射燈/切光燈)、掛畫線、有線電鑽、水平儀、展檯、鋁梯等展覽設備及工具,另有需求者可至本系辦公室辦理借用。
- 提供網路服務及小組討論空間。
五、專責助教聯絡方式:
專責助教:東海大學美術學系 賴助教
聯絡地址:407302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 (東海大學美術學系)
聯絡電話:(04)2359-0121 #38602
E-mail:yurilai1102@thu.edu.tw
東海大學美術系學生藝文空間網站:https://fineart.thu.edu.tw/artspace/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展場平面圖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場地管理及申請辦法:
-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展覽申請辦法.doc

-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展覽申請辦法.pdf

| 相關檔案下載: |
| 包括以下附件(2025.11.4 更新版):
– 附件一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場地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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