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規定 



 

 

東海大學美術系日間學士班修業規定

本辦法經113.03.12系務會議通過

 

壹、美術系設立宗旨:

1.培養美術創作人才,並提升國內創作人口之人文素養。
2.培養美術相關產業之從業者,以健全完整的藝術生態。
3.提升美術鑑賞與支持人口之質與量。
4.提供美術教育之終身學習及多元進修管道。
5.建立中台灣美術教學與研究機構。

 

貳、美術系教育目標:

1.人文素養與社會關懷

2.美術史及藝術理論認知

3.國際視野與多元文化

4.美術專業能力與藝術創新追求

 

參、美術系學生核心能力:

1.美術技法與創新表現的實踐能力

2.美術史與現當代藝術理論認知與論述的能力

3.藝術創作跨域及整合的能力

 

肆、選課規定:

一. 低年級不可跨修高年級課程,高年級可下修。

二. 階梯式創作課程需通過基礎課程再進階修習至高階課程。

三. 日間部與進修學士班課程不宜跨修。

四. 有關美術史課程:

  1. 修中國近現代美術史,須先修完且通過中國美術史。
  2. 修西方現當代美術史,須先修完且通過西洋美術史。
  3. 上述規定適用於98級(含98級)以後學生。

 

伍、修業年限:

學士班美術學系為四年制,修業年限得申請延長2年。

 

陸、畢業學分數:128學分分配表

授予學位:藝術學學士(B.F.A)

校共同必修

系必修

系選修(含主修)

創藝院修課

系外課程

其 他

總 計

28

34

46

4

4

12

128

 

◎校共同必修:28學分

基礎課程

學分數

說明

中文

4

¢依入學年度學校規定修課。

大一英文

6

大二英文

4

AI思維與程式設計

2

全民國防教育

0

通識科目

學分數

說明

人文學科(必選)

 

 

 

12

¢依入學年度學校規定修課。

※通識六領域中必修人文、自然

、社會三領域各一門課,至少修習12學分;超過之學分,可列入畢業總學分。

社會學科(必選)

自然學科(必選)

文明與經典領域

領導與倫理領域

議題導向領域

共同必修學分總計

28

 

 

◎系必修課程:34學分

必修課程

學分數

說明

中國美術史

4

第一學年(2—2)

西洋美術史

4

第一學年(2—2)

素描

4

第一學年(2—2)

色彩理論與應用

2

第二學年(2—0)

專題素描

4

第二學年(2—2)

中國近現代美術史

4

第二學年(2—2)

西方現當代美術史

4

第二學年(2—2)

藝術管理概論與實習

4

第二學年(2—2)

畢業製作

4

第四學年(2—2)

 

◎指定選修課程:8學分

指定選修課程

學分數

說明

創藝院各系

4

自98級學生起應修創藝院各系課程至少4學分,外系課程4學分。

外系課程(可含通識)

4

 

◎主修課程相關規定:

組別

主修方向

課程

備註

 

 

 

 

 

 

 

平面(水墨)

水墨基本技法、水墨媒材運用、水墨造形/創作

 

※ 達畢業標準:

通過該類主修課程16學分,並修畢大四相關高階創作課程4學分。

平面(膠彩)

膠彩畫基本技法、膠彩媒材運用、膠彩造形/創作

平面(西畫)

西畫基本技法、西畫媒材運用、西畫造形/創作

立體(雕塑、金工、陶藝)

雕塑基本技法、複合媒體、雕塑專題/創作專題、金工設計、金工創作、陶藝、西方媒材創作。

複合媒體

版畫

版畫、平面繪畫課程8學分、雕塑或複媒4學分課程、西方媒材創作。

影像創作/設計

數位設計與表現應用、數位影像與藝術創作、當代影像創作/專題、插畫與繪本、新媒體藝術、流行文化與動漫創作、西方媒材創作,以上課程外,視創作方向由指導教師建議選修相關課程。如未按學分自我檢測及主修課程規畫表之指導教授建議修課,不得參與畢業總評。

其他

主修課程由指導老師建議規劃修課,如未按學分自我檢測及主修課程規畫表之指導教授建議建議修課,不得參與畢業總評。

理論(美術史/藝術策劃/當代藝術理論/藝術教育)

台灣美術史、美學與當代藝術理論、畫廊經營與藝術策劃。另列入研究所課程:台灣美術專題、亞洲美術史、中國美術史專題、東西方藝術比較專題,彈性選課。其餘課程可視主修方向由指導老師另行指定4學分課程。如未按學分自我檢測及主修課程規畫表之指導教授建議修課,不得參與畢業總評。

※ 達畢業標準:

通過該類主修課程16學分。

 

柒、畢業製作規定

一.指導老師選定:

1. 學生須繳交畢業製作指導老師申請書才能修習四年級的畢業製作課程。

2. 主修創作組者,應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選定指導老師,並確立主修方向,系上於期末前公布指導關係表。主修理論組者,應於三年級上學期結束前選定指導老師,繳回畢業製作指導申請書,並確立主修方向,系上於期末前公布指導關係表。

※時程:

■ 於每年下學期第九週由班代領取畢業製作指導申請表,並於每年下學期第十五週前繳回系辦,請學生須填寫順序列,若順序列填寫之教師無面談過,將不予列入順序討論。

■ 專任教師在每年下學期第十五週結束前交出可收名額(原則3~6位,人數多可彈性調整),並由系辦公布。

■ 系辦公室最晚於每年下學期第十六週彙整畢業製作指導申請表,提供給專任教師,並於系務會議討論確認後公告。

3. 大三班導師於學生選定指導老師前事先宣導時程,請學生依照自己主修方向找3-5位以上可能選擇之指導教師(須為專任教師)進行指導之與討論(可與班導師,或各類別修課諮詢教師(program advisor)討論關於組別選定與修課規定之相關事宜。)

4. 學生在選定指導老師之前,學生須準備作品集與學分自我檢測及主修課程規畫表,供老師參考。

5. 學生僅有一次轉組或換主修方向或換指導老師之機會,需先經原、新指導老師雙方簽名同意後提報系務會議通過,始得進行,最晚須於大四上學期12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完成修改後須遵照相關之修課規定。

 

二. 大三作品與論文評鑑:

1.創作組同學須在大三下學期舉行作品發表展。作品數量至少5件以上,展覽期間須邀請最少三位可能擔任指導之教師確認展覽,並請在公告指導關係後由指導老師於評鑑展審核表簽名,評鑑展審核表(表一)最晚於下一學期第一週以前與歷年成績單、學分自我檢測及主修課程規畫表(表二)一起繳回系辦公室確認,如未繳回不得修習畢業製作學分及參與畢業總評。

■評鑑展展覽須限制在校內空間舉辦,校內空間如下:

(1) 芳華廳( 至少須2-3人共同申請 ) 。

(2) A+藝術空間( 申請須通過審核並至少須2人共同申請 ) 。

(3) 43號創藝實習中心( 申請須通過審核並至少須3人共同申請 ) 。

(4) FA208/FA209/FA201牆面空間,皆為獨立申請。

2.理論組同學須在大三下學期以一篇5000字以上之小論文,或是提出畢業論文之詳細大綱進行評鑑。書面資料(包含評鑑委員名單)須於期中考後一週內繳交足夠份數至系辦,評鑑時間將另行安排通知,最晚於期末考週前一週完成。評鑑委員由指導老師建議2~3名委員,須2/3以上具備與該生主修領域相關專業之老師。

三. 大四畢業展:畢業班全體學生須參加畢業展。

 

捌、主修規定適用於113級(含)以後入學學生。

玖、雙主修學生須比照本規定辦理。




東海大學美術學系畢業製作及指導老師辦法(pdf)

東海大學美術學系畢業製作指導老師申請書(pdf)
東海大學美術學系畢業製作指導老師申請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