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圖使用規定





借書期限:


⊙一般館藏:
大學生:30冊/30天(得續借三次)
研究生:50冊/六週(得續借三次)
專任教職員工:60冊/六週(不限續借次數)
兼任教師、附設機構、實習單位、計劃人員:30冊/六週(得續借三次)
外系、輔系、雙主修:條碼書可外借,書卡書暫不開放外借。

⊙R級書(有紅點):
大學生:5本
研究生:10本
老  師:20本
外系、輔系、雙主修:條碼書可外借,書卡書暫不開放外借。

⊙工具書(有黃點)
皆不開放外借 限館內閱讀或影印

⊙教師指定參考書區(有綠點):指爲各位任課老師指定教材設立的專區
皆不開放外借 限館內閱讀或影印

⊙近三期雜誌
皆開放外借,以一週為限。

還書日遇國定假日、週日等假期,則順延假期完後次日為還書日。


續借辦法:

有總圖編碼書籍:
可直接在本校圖書館網站點選續借。
無總圖編碼書籍:
將書籍送至系圖書館,由館員蓋章續借。

編碼       << 總圖編碼


逾期需知:
⊙一般圖書每逾一日每冊罰款新台幣5 元。(國定假日、週日、系圖閉館日等假期不計算)*請產生罰金同學至總圖或分館繳交罰金再來借書,系圖僅收「書卡書」逾期罰款。
⊙逾期書籍未還清者,不得再借。(含書卡書)

書籍毀損、遺失之處理:
⊙資料抵賠:館藏資料賠償以自行購買與原資料內容完全相同者抵賠為原則,若無法購得原資料時,得以新版資料代替。賠償之資料不得污損或劃記。

⊙計價賠償:如無法自行購得原資料,依下列標準賠償:

1.按原資料之價格二倍賠償(書卡書、論文另計),且賠償之金額,中文資料不得低於新臺幣(下同)伍佰元、西文資料不得低於壹仟貳佰元、日韓文資料不得低於壹仟元、非書資料不得低於壹仟元。

2.無法查得資料之價格者則以頁數計價賠償。國內資料每頁參元,國外資料每頁伍元。

3.無法查得頁數之資料,中文資料賠款伍佰元、西文資料賠款壹仟貳佰元、日韓文資料賠款壹仟元、非書資料賠款壹仟元。

4.單本圖書資料之附件或成套圖書資料中之一冊(件)以上之賠償,若該資料無法零購,則以全套價格賠償。

5.書卡書遺失,除原書金額賠償,另加上逾期罰款。

6.論文的書卡書遺失,一本賠償新台幣400元整,若毀損請影印一本新的歸還。

7.讀者已辦理賠書(款)後,找到原借圖書者,不得請求還書退款,原借圖書則歸借書者所有。


硬體設備:
電腦、上網、印表機、影印機、掃描機



器材使用規定:
列表機:A4、B4 一張/1 元,A3 一張/2 元
※雙面A4、B4 一面/1 元,A3 一面/2 元
影印機:計費與列表機相同

 

校外人士入館閱覽辦法,規定如下:

⊙請館員打電話至系辦通知專責助教。(#38602)

⊙違反本館各項規定者,本館得取消其入館申請。

⊙校外入館者書籍不得外借亦不得帶出館,得使用圖書館影印、掃描設備,並須遵照著作財產權,費用規定與第七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