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系空間暨設備借用辦法



美術系空間暨設備借用辦法美術工坊使用辦法 |

 
東海大學美術系空間暨設備借用辦法

 

2024.05.07系務會議(通過)

一、借用對象:
凡本系師生因課程或展覽需要,可向系辦助教辦理借用空間(教室)、設備(器材)。

二、空間定義及借還須知:

類別

空間名稱

借用方式

歸還方式

一般空間

(教室)

FA104、FA107、FA208、FA209、FA305

1.系館開放期間,未排課之教室皆可使用,不需借用鑰匙。

2.非系館開放期間,配合課程需要借用,須提前至系辦填寫借用表,領取教室鑰匙。

於期限內歸還鑰匙,並請助教於美術系教室借用登記表(如附件一)歸還處簽章。

特殊空間
(教室)

FA105金工教室

FA106攝影暗房

FA108版畫教室

  1. 需填寫工坊教室使用簽單,由授課老師簽名授權,始得借用教室鑰匙。
  2. 憑上述簽單,至系辦填寫借用表,領取教室鑰匙。
  3. 詳細規定請依照授課老師管理方式。

FA202電腦教室

於系辦開放時間可登記借用鑰匙,當天借還。

FA101大型教室

本系課程或系學會舉辦活動始得借用,系學會借用須繳交押金5000元

確實整理復原經助教確認後,歸還鑰匙,始得退還押金。

美術工坊

依照「東海大學美術系美術工坊使用辦法」辦理之。

學生展場空間

東海43號-創藝實習中心、A+藝術空間、芳華廳藝術空間等

依照各展覽空間使用辦法、展覽申請辦法辦理之。

藝文空間網站,https://fineart.thu.edu.tw/artspace/

借用須知:

  1. 非系館開放期間借用空間者,須有兩人以上使用,以確保個人安全。
  2. 使用後須復原清潔教室、關閉所有門窗、電源、走廊照明,二樓以上教室須關閉鐵捲門。
  3. 未確實執行者,空間(教室)物品若有損失,須負賠償責任。

三、設備(器材)借還須知:

1.各類設備以課程、校內展場或本系活動使用優先,助教得視狀況限量出借;原則同類設備同一借用期間不超過本系現有設備數量1/2。

2.課程相關設備:須填寫「美術系所物品借用登記表」,並於當天借還,如附件二。

3.展覽相關設備:須填寫「美術系學生展覽器材借用表」如附件三。

(1)單槍投影機、液晶電視等貴重設備,如為展覽借用,原則以校內有專人看管之空間為主。租借方式以租金或勞務抵扣,並填寫「美術系貴重器材借用與勞務工作表」如附件四。

(2)雷射水平儀、電鑽等佈卸展工具,須於佈/卸展日後下一個上班日歸還。

4.貴重器材設備:須填寫「美術系貴重器材借用表」如附件五。

(1)借用前先確認設備狀況,部分器材(如相機、攝影機等貴重數位器材)須抵押個人有照證件,取得「借用卡」。

(2)貴重器材歸還時需開啟設備,由助教確認設備配件及正常運作後,於借用表歸還處簽章,再憑「借用卡」退回學生證或其他證件。

5.借用期間請依正確使用方式操作設備,注意使用之安全性,以免不慎受傷;並應確認設備放置安全無虞;若有損壞或遺失,須負維修或賠償之責任。

四、借用期間:

1.空間借用:除學生展場空間,原則每次以3天為限,特殊情況至多以1週為限(不含借用當日、週末)。寒暑假空間整頓皆不借出。

2.設備借用:原則每次以3天為限(不含借用當日、週末)。展覽使用可依展覽起迄時間借用,部分特殊設備需當日借還。寒暑假設備需清點及維護皆不借出。

五、續借辦理:
每人均可續借一次,須於借用到期日前至系辦辦理續借手續,否則不得續借。

六、逾期處理與罰則:
如逾期未歸還設備或空間鑰匙者,每逾期一天(不包含週末)罰勞務2小時。原則上時數未償還者暫不得借用空間及設備。

七、開放時間:

1.系館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22:00)、週六(9:00~17:00)、週日不開放。

2.系辦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晚上17:30~21:00)、週末不開放。

3.非系辦上班時間,恕不提供借還服務(例假日、寒暑假等,可參酌本校行事曆)。

 

相關附件:

附件一 美術系教室借用登記表

附件二 美術系所物品借用登記表

附件三 美術系學生展覽器材借用表

附件四 美術系貴重器材借用與勞務工作表

附件五 美術系貴重器材借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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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美術系美術工坊使用辦法

本辦法經2024.04.09系務會議(通過)

一、美術系美術工坊(以下稱為本空間)由東海大學美術系負責維護管理,設有專任教師為工坊專責老師進行輔導。本系洽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21時。本空間開放時間依東海大學行事曆美術系系辦開放時間為主。

二、本空間包括焊鐵教室、泥塑教室、陶藝教室、立體組工作室、中央三角空間(公共空間),另設工坊儲藏室、工坊回收處。

三、本空間使用須修習過立體複媒相關課程、畢業製作以立體複媒相關主修之學生。

四、各教室空間借用須填寫「工坊教室借用表」(附件一),借用細則如下:

空間名稱

使用者

申請及使用注意事項

1.焊鐵教室

工坊相關課程學生

  1. 任課老師同意後可至系辦借用,教室鑰匙包含工具鐵櫃鑰匙。
  2. 若是作品尚未完成且尺寸為大型,可暫時放置教室內(移至不干擾工作區域與動線的位置),但每日工作完畢必須整理清掃工作環境。須至系辦填寫個人物品借放單(附件二)。

2.泥塑教室

雕塑專題

課程學生

  1. 任課老師同意後可至系辦借用,教室鑰匙不包含工具鐵櫃鑰匙。
  2. 泥塑教室之工具櫃原則不外借,僅於上課期間教師及學生使用。特殊情況借用者,須經任課教師同意後,至系辦登記借用。借用者每次使用完畢必須清點櫃內器具,依照表格打勾,簽名負責。
  3. 工具櫃鑰匙由課程小老師管理。工具僅限工坊內使用,不得外借。每週一次由課程小老師清點器具,如有損壞則報修,以維護學生使用安全。

3.陶藝教室

陶藝課程學生

  1. 任課老師同意後可至系辦借用,教室鑰匙不包含工具鐵櫃鑰匙。
  2. 教室內工具僅限教室內使用,不得外借。

4.立體組工作室

日間學士班、研究生

  1. 工坊專責老師審查同意後得以使用。申請後若長時間未使用,系上有權收回空間使用權。
  2. 組長可持有工坊大門/工作室鑰匙(日間學士班/研究生)、一般申請者可持有工作室鑰匙。

5.中央三角空間

(公共空間)

工坊相關課程學生

  1. 以立體複媒課程上課為優先。美術工坊開放及非上課時間,學生得至系辦填寫借用本、借用大門鑰匙,限當天借還。
  2. 任課老師審查同意後得短期借用(至多3天),申請者可持有工坊大門鑰匙。
  3. 學生可自行至工坊儲藏室拿取摺疊桌椅或是旋轉台使用,每天使用後務必歸位,保持淨空。

大型立體創作者

  1. 填寫申請表(如附件三)經工坊專責老師審查同意後可使用,申請者可持有工坊大門鑰匙。若申請後長時間未使用,系上有權收回空間使用權。
  2. 每次申請以一個月為一期,視需要可延長。使用期間作品可放置申請區域(W250xD200cm),須保持中央三角空間淨空,勿影響課程進行。

 

五、工坊儲藏室僅供儲藏用,放置課程及創作所需桌椅設備、旋轉台,修課及自主創作學生之臨時作品、材料層架,使用後務必歸位並整齊擺放。創作中之作品可放置於工坊儲藏室之臨時作品層架、材料工具可放置工坊儲藏室的臨時材料存放區,皆須至系辦填寫個人物品借放單(附件二)。

六、各教室空間課程及教室、個人製造的垃圾須自主清除,並配合本校廢棄物處理辦法辦理。

七、未依照工坊使用規則、作品及材料工具長時間放置不理之學生,經告誡後未改善者,系上有權丟棄,並提交系務會議審議處罰勞作時數,情況嚴重者可停止該生使用工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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